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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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年4月,美國內戰爆發,美軍一共只有16,000人,而且許多南方的軍隊和指揮官加入了美利堅聯盟國軍隊。軍隊包括了步兵十個團, 四團火砲, 二團騎兵, 二團龍騎兵, 和一團馬上步兵。這些軍團幾乎要解散。
由於南方各州的脫離,和軍人數目短缺,亚伯拉罕·林肯召集人民加入軍隊,很快,美利坚合众国就有75,000 人。亚伯拉罕·林肯更下令軍隊必須在三個月內擊敗南軍。
但是,美國內戰比任何人的想像的了更長和更大,而且在1861年7月22日,國會批准了500,000人組成一支志願軍。這亦使美利堅聯盟國更強硬。
起初, 志願軍主要是北方愛國者和廢除奴隸主義者, 甚而還有一些熱心的移民。如有10,000名德國人在紐約和賓夕法尼亞請求加入志願軍,另外亦有小量法國。由於人口在軍隊是十分重要的,請求加入志願軍的數量下跌,但然而,在1861年4月和1865年4月之間,至少二百萬人加入了軍隊,而且多數是志願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