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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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南京大学和德国哥廷根大学共同建立的法学机构,设在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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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概况
中德所原名“中德经济法研究所”。1999年,中德两国开始开展“法治国家对话”合作,2000年两国司法部签署《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在此大背景下,2001年“中德经济法研究所”更名为“中德法学研究所”。
中德法学研究所是中德两国学者研究中国法、德国法、欧盟法和进行中德、中欧法律比较研究的机构。中德法学所除哥廷根大学的教授专家外,还经常有来自其他众多德国著名学府的知名教授和其他法律界人士前来讲学。
中德法学研究所既是法学研究机构,也是法律教学基地。除了招收中国学生外,也有德国各地的年轻法学者前来求学。
[编辑] 教学
中德法学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前两年在南大中德所学习,第三年赴德国撰写论文,答辩合格者同时获得南京大学和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中德法学所也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时招收德国留学生研修中国法学、攻读中德比较法学博士学位。
[编辑] 研究
中德法学所的研究工作涉及中国和德国经济法、民商法、法律文化以及欧洲联盟法、比较法等领域;在2001年后,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公法也被纳入中德所的教学研究领域。
[编辑] 出版物
- 《中德法学研究所年刊》
- “中德法学研究所法学丛书”
- 《中德法学研究所专辑》 (Newsletter,每年4期,由中德法学所德国专家编辑,面向德国法学界和企业界)
[编辑] 其他
中国大陆的法制恢复和建设在过去的20多年里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离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相当的距离,中德法学所在“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的两国合作项目中也扮演着特殊的应有角色。
尽管德国政府经常被批评以“中德法治国家对话”来搪塞各方对于中国人权问题的指责,但人们还是期望该项目能在平和的气氛环境下切实地推动中国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