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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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现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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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最初的五年(1949年─1954年)裏,“中央人民政府”是當時国家的最高政权机构,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及以下四个机构組成。
[编辑]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1人,副主席6人,委员56人组成(第一届):
- 主席:毛泽东
- 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无党派)、张澜(民主同盟)、李济深(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高岗
- 委员:陈毅、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何香凝(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吴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聂荣臻、周恩来、董必武、赛福鼎、饶漱石、陈嘉庚(无党派)、罗荣桓、邓子恢、乌兰夫、徐特立、蔡畅、刘格平、马寅初(无党派)、陈云、康生、林枫、马叙伦(民主促进会)、郭沫若(无党派)、张云逸、邓小平、高崇民(民主同盟)、沈钧儒(民主同盟)、沈雁冰(无党派)、陈叔通(无党派)、司徒美堂(中国致公党)、李锡九(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黄炎培(民主建国会)、蔡廷锴(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习仲勋、彭泽民(农工民主党)、张治中(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傅作义(无党派)、李烛尘(民主建国会)、李章达(人民救国会)、章伯钧(农工民主党)、程潜(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张奚若(无党派)、陈铭枢(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谭平山(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张难先(无党派)、柳亚子(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张东荪(民主同盟)、龙云(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编辑] 政务院
[编辑]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主席:毛泽东
[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沈钧儒(民主同盟)
[编辑] 最高人民检察署
检察长:罗荣桓
先前機關: 中華民國總統 |
中國(大陸)國家元首 1949年-1954年 |
後繼機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