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Luk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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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想开一些
想开一些,心情好一些,享受生活。--travel 18:56 2006年12月8日 (UTC)
[编辑] Response and gratitude from Lukacs
Sorry for breaking my promise not to make any comment here, and useing English to start this article, due to the lack of adequate server in my institute supported with chinese fonts. As you should have known, my ID has been blocked since last night.
The following piece offers a few thoughts with respect to the whole event since Friday. I hope it will be helpful for us to enhance the wiki enterprise in future. Million thanks!
Lukacs關於記票、回退、馬甲三事件的說明及感言(傀儡User: Sub105祭掃修茸Sub105 05:53 2006年12月13日 (UTC))
一、整個事件不應責怪任何人。或者最多責怪兩部分:一個是維基投票制度,一個是我的過早、過度反應。我認為最值得說說,對未來有建設性的,是制度。
事件如我在行政員長夜如風處留言所說,選票本應該是有清晰判斷標準的。但維基沒有規定,有人提出「在XX情況下我的票自動轉為YY」的處理方式。這在票差接近時,容易產生問題。所謂『自動』為YY立場,有可能是投票人表示大致是YY立場,但授權給管理員(計票員)決定的意思。但其實這種情況不應發生,也就是計票員不應承擔時間終了時,幫助投票人決定一張票是什麼主張。這對計票人壓力太大,他也不應有這種權利。在現實世界中,一切投票在終了時,票的「值」應該是絕對清楚的,也不容計票人主觀詮釋。現實世界中的投票(特別是紙張),如果圈選不非常清晰,若無法辨識則應算廢票(中立不是廢票),若不清晰但有傾向則應采有利於該傾向去計算,而不是斷為非該傾向或廢票。這點我不責怪長夜無風,因為制度上也沒明文規定,他該如何判斷「在XX下選票為YY」。當然我認為,如同現實中的投票,有爭議時,是可以請選委會復查的。(這點又是制度問題,維基缺乏這方面的制度)解決方案很簡單,管理員們多數商量出個辦法,以後有這種條件式投票,時間終了,投票人沒有自己確認到底要怎樣,就計算為廢票(非支持、反對、中立),消除「自動轉為YY」的麻煩。
另兩件事也應該有所規定,不宜讓管理員臨機應變。那就是第一,推薦人對自己推薦的項目投支持票是否算有效票?維基沒有規定。而現實世界中的慣常法理,候選人也是選舉人,當然有投票權,可以投給自己。至於他們要不要這樣做,是個人的事。如果維基管理階層認為這樣不公,可以把當選門檻拉高,而不是在無規定的情況下,自為詮釋。我很好奇,我對自己提名的國旗項目投反對,按照現在的邏輯,是算無效?還是算一張反對?我要說,該算反對票。第二,推薦人或主要撰寫人有無權利在投票結束前撤回提名?管理階層應該思考!要白紙黑字講清楚。
二、制度缺失造成我的反應過度,導致大家困擾,自己要負首要責任。這我在用戶遺言說了。但我也必須說,我確實是根據許多人的建議,去調整若干條目。一種主要形式是「回退」。回退是一個權利,包括對自己的回退。回退為我參與編輯前的狀態,以便大家都能回到一個起點,不被我的無根據的編輯誤導,我這理由是正當的。我的回退並不是永久性的,而且也不同于維基定義的「破壞」。如同國旗一條,若有人還是要在我參與的基礎上再寫,而不是重來,他可以改回來。如果我硬要搞編輯戰,對同一條、同一人回退過三,那懲處我沒有話講。本案中我可能曾回退某些項目超過三次,並且向鳥甲長官宣稱要找死,我要自己負責。但我回退時沒有曲解任何他人的內容,或者加入無意義、謾駡、偽造的東西。
比較嚴重的是兩件主要由我負責的條目,我認為那很像我造的兩條主力艇,現在跑不動又中魚雷數十枚,戰力大出問題,我要拖回來。我用重新定向方式回退,我想既然主要是我寫的,問題很大,但刪除不了,就收在別處,讓大家另起爐灶。但這馬上有人提醒,因為中間即使有人只加一個螺絲,也就不再完全是我的貢獻,不能說是「我的」主力艇。何況大家幫助不止一粒螺絲。所以我馬上改過,都回復原狀,又拉出來獻醜。即使條文不好,也給後來的人去清理。至於圖片,我仍認為我有權更新我上載的圖片,這是wikicommons允許的。至於我要修改成什麼,包括白片,那得由我決定。雖然我並沒有這樣做,現在也不打算這樣做。這方面我意氣用事,我在用戶遺言承認了,也沒著手做。總之,圖文兩方面的問題,在封禁前, 鳥甲長官責備說"你不要以為ABCD....."等語, 我就改正了。
三、關於Computor說我要公開帳號密碼,這是毫無根據的。根據我的用戶遺言,我說的是要贈送「維基助理編輯」以上的朋友,而且要向管理員通報,才可接收我的帳戶。再說,維維基方針並不禁止馬甲,只是反對濫用。我連犯罪動機都沒有,更不要說有犯罪事實,Computor與唐戈就判定我要公開帳號放火燒荒,這是否防衛過當?根據這理由封我,我就是沉船,從海裡也要上訴。有沒有申訴制度?封了帳號該有個專板給人上訪。結果似乎沒有。這是制度缺失。
最後,兩年多維基編輯經驗,特別是最近因緣際會,特別參加了幾個與「海權」有關的專案,收穫很多。本來還計畫有空再搞幾條,現在落空了,無法回頭。如果有什麼感想,那就是,多數朋友還是很熱心、有人情味的。這是維基爭所以遠勝百肚的原因。如果有需要考慮的,我還是強調制度的建設,用制度處理糾紛、防制偏向、保障多樣性、鼓勵創作、維護資料的完整與進步。
而制度進步同時,又要特別避免向上「集權」。一切大型組織制度化後又容易有集權和形式主義的現象。少數人不出於惡意,但卻因為制度與資歷,產生固執專斷與形式主義的慣性,造成組織的內部損耗。
如何平衡「制度建設」與「分權互助」,恐怕是維基要可大可久的重要議題。否則以我的瞭解,維基與紙本百科不同(這是維基宣示的),本來就無法也不是要爭「學術」地位(學院、期刊論文是不允許引述維基百科的),卻要模仿學術格式綁住自己,結果也不能保證資料真可查證,真就可靠。加上目前內地編者不足,觀點有些偏向港台,將來在中文百科的實用性度與條文數,就有被百度超越的危險。
冷靜的說完這些,我相信我們仍是好朋友,我不會轉讓帳號了。我會繼續使用維基,我希望我的小小事件對維基制度優化有幫助。我相信這個時代,大家在世界各個角落,能夠合作的戰場也無限寬廣。我感謝左圖右史的幫助,雲彩和lflwlow的鼓勵,Tszkin的挺身直言,還有長夜書生等的教導。Lukacs陰暗的用戶頁就當作一個反面教材吧!維基的同志們,珍重!我們在此分手!
Salute!
Yours Lukacs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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