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港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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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局(葡文:-{Capitania dos Portos}-)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局級政府部門,負責海上事務、促進並協調海事活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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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 1822年,澳門議事公局委任海軍上校弗蘭西斯科·巴萊托(Francisco Victória Vasconcelos Pereira Barreto)管轄海上貿易事務以及所有船隻。
- 1841年,成立港務局。海上事務的職權由港務局局長兼港務警察總長(俗稱局長爲船頭官)行使。
- 1905年,港務局遷入“摩爾軍營”(俗稱「水師廠」、「嚤囉兵營」)辦公。
- 1909年,核准《澳門港務局規章》。
- 1975年,一直長時間隸屬於港務局的水警部門被正式納入保安部隊,並成立水警稽查隊。
- 1990年,港務局代表澳門首次參加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會議。
- 1995年,重組港務局
- 1999年,海事安全及防治海上污染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港務局開始負責該公約事務。
- 2005年,港務局進行改組。
[编辑] 職能
澳門港務局的職能包括以下的項目:
- 監管及控制航海活動;
- 執行防止海事污染及海洋環境保護措施;
- 管理港口、船舶及其他懸浮物、海員事宜;
- 負責航標的設置,並負責海上交通及航海安全;
- 負責與漁業有關的活動的發展;
- 提供水文學及海洋學方面的服務;
- 研究及保護海事文化遺產;
- 建造、維修及保養船舶;
- 負責引航工作。
[编辑] 機構設置
局長、副局長以及行政管理委員會
- 行政暨財政廳
- 財政處
- 會計科
- 儲備科
- 行政處
- 人事科
- 行政輔助科
- 財政處
- 海事活動廳
- 海事服務處
- 通航監督處
- 港口及船舶事務廳
- 安全檢驗處
- 海事技術支援廳
- 基礎設施及防污處
- 設備及通信處
- 船舶建造廠
- 建造處
- 規劃及推廣處
- 技術及行政輔助處
- 航海學校
- 行政技術及教學輔助處
- 海事博物館
- 博物技術處
- 輔助科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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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澳門公營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