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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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是台灣及香港交通地理的基本單位之一,英文一般譯為"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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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香港
[编辑] 巴士
在香港,大部份非短途巴士路線採取分段收費,通常分為2至5段。分段的準則是參考香港運輸署提供的準則以行車里數等因素決定。
[编辑] 公路
另一方面,香港早期一些公路會被劃分為若干段,例如青山公路及大埔公路等。
[编辑] 台灣
[编辑] 公共汽車
在台灣某些都市的公共汽車,與香港類似,若一條公共汽車路線過長時,票價上會被分成兩段甚至三段收費,費用是不分段公共汽車路線的兩倍或三倍。
[编辑] 地理
源自日文的『丁目』,台灣剛光復時許多日本制度被廢除,日本式地名中『丁目』被改成『段』,例如台北市文武町一丁目,1945年至1946年時被改稱文武街一段(注意:這裡的段與現代台北的忠孝西路一段的段完全不同,這裡的文武街與清朝的台北城文武街也完全不同,這裡的文武街是文武町在1945年至1946年時的名字,清朝的台北城文武街是重慶南路一段),1947年台灣門牌改為道路式編排後,『段』一字移作它用,但是1950年代至1960年代台灣翻譯日文小說時仍可見到將日文的『丁目』譯為『段』者,例如東京有樂町二丁目被譯為有樂町二段。
[编辑] 都市道路
1947年台灣門牌改為道路式編排後,『段』一字的其中一個用途是在當一條道路過長時,該道路在門牌安排上會被分成許多『段』,例如台北市中山北路被分為中山北路一段、中山北路二段…中山北路七段。此種狀況還有另一種分法:高雄市中山路被分為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前一種分法為台灣自創,後一種分法來自中國大陸。後一種分法有一種缺點:若是有一組道路位於同一地區彼此相交,亦可如此命名,例如台北市樂群一路、樂群二路、樂群三路,因此對於陌生客來說,後一種分法無法判斷是一條過長道路的許多部份或是一組位於同一地區彼此相交的道路。
[编辑] 地籍代號
日本的『丁目』、『町』、『大字』、『小字』除了當作門牌外,亦當作地籍代號使用。1947年台灣門牌改為道路式編排時,台灣地籍代號上的『町』、『大字』被改成『段』,『丁目』被改成『小段』,日本町名被改成清代台灣傳統地名,例如川端町改稱螢橋段、大宮町改稱劍潭段、馬場町改稱崁頂段等。1976年至1987年間,台灣利用電腦、衛星等現代儀器進行地籍圖重新測繪,日本之1200分之1地籍圖重繪為500分之1地籍圖,由『町』、『大字』改來的『段』被廢除,重新建立新的『段』,使用中山段、莒光段一類名稱。
附:台北市町名及大字名變更對照表 |
乃木町→小南門段、榮町→衡陽段、大和町→撫台段、京町→博愛段、本町→府前段、表町→館前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