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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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1642年—1718年),字晉卿,號厚庵,又號榕村,安溪湖頭人。清康熙九年(1670年)登進士第五名,官至直隸巡撫、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是清初著名的政治人物與理學家。同時代的學者尊稱為「安溪先生」,或「安溪李相國」。
[编辑] 生平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光地出生於有詩書教養的富紳之家。從小就是個神童,史載「幼穎異」(《清史稿·列傳49·李光地》),五歲便入塾從師授讀,「未嘗一啟齒,發聲試之,輒已成誦,不失一字。善屬對,矢口驚人。塾師弗能教也」(楊名時《碑傳集·卷13·文貞李公光地墓碣》)。13歲遍讀群經,18歲編寫《性理解》,19歲寫《四書解》,20歲寫《周易解》,24歲輯《歷象要義》,25歲通律呂之學,後又從著名學者顧炎武受音韻之學。
與陳夢雷同為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進士。李光地因涉及陳夢雷「賣友案」而聲名不好。三藩之亂時,他上蠟丸密疏向清廷提供福建前方情報受到康熙讚許。平叛之後,他的好友陳夢雷便成了附逆罪臣,逮捕下獄,貶戍奉天。李光地卻扶搖直上,官至文淵閣大學士。李光地非但不救陳夢雷,反而落井下石。陳夢雷悲憤至極,於七月份寫下了《告都城隍文》,揭露李光地的背信棄義行為。陳夢雷被逮入獄。陳夢雷十分憎恨李光地,罵他是「欺君負友」之徒,還寫了《與李光地絕交書》。
康熙十九年(1680年),刑部尚書徐乾學代李光地起草一份疏稿,反映陳夢雷在耿精忠叛亂時有功國家的表現,逼李光地上奏。李光地難以拒絕,遂具名上奏康熙帝,請求寬免陳夢雷,改為流放奉天。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康熙巡視盛京(今瀋陽),陳夢雷獻詩,甚受康熙賞識,遂被召回京師。侍奉三皇子誠親王胤祉讀書。
李光地是理學家,思想守舊,倡導禮樂,實行海禁措施,限制了礦業的發展,對康熙晚年的決策有決定性的影響。晚年的李光地仍大受康熙寵信,出任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等職。康熙稱他「謹慎清勤,始終一節,學問淵博。朕知之最真,知朕亦無過光地者」。太子被廢後,李光地開始輔助後來的雍正。雍正稱李光地為「一代之完人」,雍正元年(1723年)追贈太子太傅。曾奉敕编纂了《性理精义》、《朱子全书》、《周易折中》等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曾评其曰:「光地之学,源于朱子,而能心知其意,得所变通,故不拘墟于门户之见。其诂经兼取汉唐之说,其讲学亦酌采陆王之义,而于其是非得失,毫厘千里之介,则辨之甚明,往往一语而决疑似。」